在家工作
吳泳恆

 

因新冠肺炎疫情,灣區不少高科技公司,除了取消大型會議和外地公幹外,還鼓勵員工儘可能在家工作。


其實,在家工作並不是全新概念。早在20多年前,個別公司對通勤時間太長的員工,允許每週一至兩天在家工作,並以電話與同事和客戶聯絡。時至今天,得益於通訊科技的發展,團隊的聯繫可以通過更多元的方式進行,例如視像會議等。無論身在何地,只要網絡通達,就可以保持溝通暢順。


然而,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在家工作,對某些工作來說甚至完全不可行。例如,生物或化學實驗的員工,家裡根本没有足夠設備和防護器具;需要存取保密數據和文件的員工,同樣也只能在家處理部分工作。


能在家工作的員工,仍應遵守規定的上、下班時間,保持工作中狀態,因為同部門或跨部門的同事會隨時聯繫。如果以為可以抽空處理一下自己的事情,而剛好錯過上司的短訊或者同事小會議的要求,那就容易被誤會為不專業,工作態度不佳。


另一方面,在家工作也要穿著整齊。在線會議更多以視像方式進行,以方便圖像和報表等信息即時表達。因此,除了個人儀容要與平時上班一樣,身後物品在鏡頭前也不能雜亂擺放。如果可以,最好在家中指定一個角落作為上班之用。


在家工作,特別是在會議中,還要儘量避免有其他的干擾,例如孩子哭叫、電話和門鈴聲等。雖然大家都能理解有些事情難於控制,但畢竟容易給人不專業,或者不專心工作的印象。因此,在家工作需要與家人取得共識,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。


在家工作由於與同事、上司缺少面對面相處,少了咖啡間閒聊的「柔性」溝通,每次談話也都是工作上的事情。因此,在家工作的人更需要主動找機會與其他人聯絡感情,以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。正如俗話說,有「關係」則「没關係」,没「關係」就「有關係」了。當然這並不容易,是在家工作的一大挑戰。


毫無疑問,在家工作也有不少好處:確實減少通勤塞車,可以多些時間休息、與家人共處、或者處理些家務事。然而,工作畢竟是工作,公司對員工完成任務的要求不會降低。如果不能有智慧地與家庭生活分開,在家工作可能會變得低效率,甚至壓力加重。


在家工作與到公司上班都必須付出代價,其實做每件事情都一樣,包括成為基督徒。《聖經.路加福音》十四章26節記載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聽起來很不容易,但如果我們真的把一切交託給祂,就能得著更豐盛的生命。


在艱難的歲月裡、嚴峻的疫情中,我們仍能有平安、喜樂,那不是在家工作所能帶給我們的,而是仰望上帝!@