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角聲佈道圑

歷史在公車上演進

作者:朔方

今年7月17日過世的國會眾議員約翰‧路易斯(John Robert Lewis)曾有一個理想:「把種族隔離的南方碎成千千萬萬片,再以上帝的形象與民主的精神重新凝聚。」
※1955年12月1日
阿拉巴馬州首府蒙哥馬利市,南北戰爭時曾是捍衛奴隸制的美利堅聯盟國首都,因此也是種族隔離的代表性城市,從而在民權運動史上留下里程碑式標記。
1955年12月1日那一天,公車上的白人座位已被坐滿,司機命令羅莎(Rosa Louise McCauley Parks)等黑人,將自己的「黑人座位」讓給白人乘客。「當白人司機朝我們走來,揮手要我們起立讓座,我感到決心的力量好像寒冬夜晚的棉被一樣包裹著我。」羅莎拒絕服從,被警方逮捕,被控違反蒙哥馬利市隔離法。
「人們總是說,我不讓座是因為我累了,這不是真相。我累了,僅僅是因為我對屈服感到厭倦!」她後來回憶:我沒想到會被逮捕。我還有很多事情可做,而不是待在監獄裡,但當我必須面對選擇時,我沒有猶豫,因為我感到我們已經忍了太久了。我們越是屈服,這種待遇就越多,壓迫也就越多。
12月5日,她在30分鐘的庭審中被判有罪,處以罰款。同日,黑人發起抵制蒙哥馬利公車行動:天降大雨,但黑人社區響應號召,很多人拼車,黑人出租車只按公車票價收10美分,另有40,000人步行上班,有的甚至走了32公里。在最高法院最終裁決公車上的種族隔離規定違憲之前,這樣的抵制持續了381天!
※1946年6月3日
羅莎不是第一個憤而反抗的人。早在1944年7月的一個早晨,27歲的艾琳(Irene Morgan)也做了相同的事情。她剛剛經歷了流產,坐上了從維吉尼亞州開往巴爾的摩的長途汽車。按照種族隔離法,她坐在汽車後排指定的座位上,身邊是個懷抱嬰兒的黑人母親。當一對白人夫婦上車後,司機命令艾琳和身旁的黑人婦女讓座。艾琳拒絕,也勸阻同座讓位。
司機直接把車開到了郡監獄。刑警登上汽車,出示了逮捕證,艾琳把它撕碎後扔到窗外。她被強行拖下車,投進監獄。法庭審判時,艾琳承認拒捕,被罰款一百美元;但堅決否認違反佛吉尼亞州種族隔離法,卻仍被判有罪,另罰十美元。美國有色人種促進會的兩名律師,將她的案件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。
1946年6月3日,最高法院裁決:種族隔離法,不適用於州際客運系統。艾琳勝訴了!這鼓舞八名白人和八名黑人,組成種族平等聯盟、發起自由串連,在南方四州乘坐公共交通,宣傳高院判決,促進種族和解,但16人中有12人因黑白混坐而被捕。事實證明:最高法院的判決,在南方州仍只停留在紙面上。
※1956年6月5日
15歲女孩克勞德特(Claudette Colvin),在羅莎拒絕讓座之前九個月,就做出了相同的舉動,而被兩個警察帶下巴士,被捕,課以罰款。她沒有屈服,與其他三個有相同遭遇的女孩子一起作為原告,向聯邦地區法院對蒙哥馬利市長提出民事訴訟,此即著名的「布勞德訴蓋爾案(Browder v. Gayle)」。
在蒙哥馬利市,1900年出台的法令規定,公車上依種族進行隔離,由司乘人員執行;前四排座位是保留給白人的,有色人種座位通常在後部;當汽車人滿、別無他位時,乘客無需讓座,但司機可以移動甚至移除有色人種之標誌的位置,以要求黑人讓座。出庭的四位原告,均因此法而遭受歧視。
1956年6月5日,法院裁定:在蒙哥馬利市經營的公共汽車上,將黑人和白人乘客強行隔離,違反了憲法和法律,剝奪了人們在第十四條修正案下的平等權利;禁止阿拉巴馬和蒙哥馬利繼續經營隔離式公共汽車。1956年11月13日,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受理州市地方法院的上訴,並確認了聯邦地區法院的裁決。「布勞德訴蓋爾案(Browder v. Gayle)」案,廢止了公車種族隔離法。
※1961年11月1日
1961年,約翰‧路易斯成為13位「自由乘車者(Freedom Riders)」之一。七名白人和六名黑人一起坐公車從華盛頓特區出發,計劃前往維吉尼亞、南卡羅萊納、北卡羅萊納、佐治亞、阿拉巴馬和密西西比等種族衝突最為激烈的南部州。
雖然最高法院在1960年就做出判決,在飯店和跨州巴士站候車室中的種族隔離不合法,但自1876年就實行的吉姆·克勞法(Jim Crow laws),仍在南部州強制公共設施須依種族的不同而隔離使用,並禁止黑人和白人在任何公共交通工具上坐在一起,美其名曰:隔離但平等。
自由乘車者一路上受到生命威脅,並被逮捕入獄。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,警察局長伙同警長及三K黨共謀襲擊。暴徒用燃燒彈焚燒第一輛灰狗巴士,並關住車門;又手持棒球棒、鋼管和自行車鏈條,追打逃出的示威者,有白人自由乘車者頭上的傷口縫了50多針!
非暴力抵抗,迎來了和平曙光。1961年11月1日,州際商業委員會法規生效,州際長途汽車和火車上的乘客,可以坐在想坐的位置上;白人、黑人的牌子被摘除;種族隔離的飲水機、廁所、候車室被合併;午餐櫃檯為所有顧客服務,無論種族……吉姆·克勞法終於走入歷史。
願美利堅永不蹈覆轍,時時刻刻牢記:「和你們同居的外人,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,並要愛他如己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(《利未記》十九章34節)@