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角聲佈道圑

信仰生活與哲學

作者:張仲騏

對基督徒來說,「信仰」不只是一個內在的操練,也是一個外在生活的表現。「活出信仰」,是基督教的一門科學、一門藝術,也是一種對神(上帝)理所當然的敬拜和順服。《雅各書》二章26節警告說:「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。」因此基督徒外在行為跟內在信仰靠攏,是一項很重要的屬靈操練。一個生命是否健康,取決於內在信仰是否能暢通地轉化成為外在表現,如同耶穌所說:「樹好,果子也好;樹壞,果子也壞。」(參《馬太福音》十二章33節)

「活出信仰」的深層考量
「活出信仰」,不像套方程式那樣機械性的操作。我們很難因著一個人的信仰如何,就斷言他會有什麼樣子的外在表現。耶穌說:「約翰來了,也不吃,也不喝,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;人子來了,也吃也喝,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。」(《馬太福音》十一章18-19節)約翰和耶穌有同一個信仰,卻有不同的外在表現。反之亦然,我們不能從一些膚淺的外在表現,來判斷一個人的信仰如何。法利賽人看起來敬虔公義,耶穌卻說他們「裡面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」(參《馬太福音》廿三章28節)。「活出信仰」這門課題需要一些深層的考量。

此外,《聖經》也教導我們「活出信仰」的範圍,不是止於個人的層面。基督徒不僅要將信仰反映在「自身」的行為當中,也要將信仰反映在「這世界」和「與這世界的交流和互動」裡。耶穌差門徒去到世上,卻要他們「不屬世界」(參《約翰福音》十七章16節);耶穌要門徒在世上作鹽作光(參《馬太福音》五章13-16節);保羅也積極地在人群當中,「向什麼樣的人,我就做什麼樣的人,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。」(《哥林多前書》九章22節)換句話說,基督徒不能把自己關在象牙塔或者修道院,耶穌差遣門徒進入世界、在世界生活,並與這個世界有緊密而特殊的互動,讓信仰能從內到外的給世界帶來正面積極的影響。

哲學與神學的差異
由此可見,「活出信仰」這門功課既深、且廣:深至人的內心,廣達整個世界。在哲學領域裡,這門課題被稱為「倫理學(Ethics)」。以《聖經》為基礎的倫理學,則稱之為「基督教倫理學(Christian Ethics)」。

為什麼講到「活出信仰」的時候要碰觸到哲學的領域?有三個重要的原因。首先,因為哲學幫助我們思考:哲學講求清晰、整合、深入和客觀的辯證;哲學方法可以幫助我們釐清像倫理學這樣一個複雜龐大的課題。第二,哲學和神學探討的問題有許多重疊,並且哲學和神學同樣以建構一個整合的「世界觀(Worldview)」為目的:哲學從對世界的探究為起點、神學從神的啟示為起點。兩學科的起點雖然不同、最後抵達的終點也不同,卻對很多相同的課題有興趣,也致力於同一個目標。第三,也因為這樣,神學與哲學思辨的結論可以互相比較、切磋,顯示出世俗哲學與基督教思想的差異,甚至顯示出神啟示的智慧和卓越,就像《聖經》所說:「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,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。」(《以賽亞書》五十五章9節》

因此在基督教倫理學的探究上面,哲學可以給予相當大的幫助。哲學包括三大範疇:「倫理學(Ethics)」是其中一個,另外兩個是「知識論(Epistemology)」,和「形上學(Metaphysics)」。知識論探究的問題是「我是誰?」,形上學探究的問題是「世界是什麼?」,而倫理學探究的問題是「我在這個世界該做什麼?」。這三大範疇整合起來,組成的是一個人的「世界觀(Worldview)」。每個人都擁有一個自己的「世界觀」,針對「我是誰」、「世界是什麼」和「我在這個世界該做什麼」這三個問題給予答案。每人的思想與生活都被自己的世界觀主導著。

基督教的世界觀
基督教世界觀(Christian Worldview),是根據《聖經》所建構出來的「基督教知識論」、「基督教形上學」和「基督教倫理學」的總和。宗教改革時期,馬丁路德、加爾文等人首次從《聖經》提煉出不受哲學思潮影響的純淨基督教世界觀。加爾文說,人看世界的時候如果沒有《聖經》的光照,就像近視眼看東西,模糊不清。唯有戴上《聖經》的眼鏡,人才能真正看清、明白並解釋這個世界。路易斯也說:「我相信基督教,正如我相信太陽已經升起;不是因為我看見了太陽,而是因為太陽,我看見了一切。」唯有透過《聖經》——神的特殊啟示,才有可能建構出一個真實可靠的世界觀。

《聖經》同時也告訴我們,耶穌基督是神這一特殊啟示的本體。耶穌說祂是「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(參《約翰福音》十四章6節);祂來,是「特為給真理作見證」(參《約翰福音》十八章37節》);耶穌的光「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」(參《約翰福音》一章9節)。基督教世界觀,是在耶穌基督的真光照耀之下建立的;基督教世界觀裡面的知識論、形上學和倫理學相輔相成,相得益彰,幫助我們看清世界,得知神百般的智慧。基督教倫理學,則特別幫助我們把信仰活化在與世界的互動當中。@