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角聲佈道圑

職場負面行為

作者:吳泳恆

現代公司和機構常強調團隊合作。無論業務能力多強,能夠與不同的人合作、發揮團隊精神的人,才較容易獲得成功。網絡雜誌「商界圈中人(Business Insider)」在去年5月發表一篇文章,由專家分析職場團隊中應儘量避免的7類負面行為。
排在第一的是傳講八卦。喜歡把同事的私事、家庭問題或相互間的恩怨情仇、捕風捉影的辦公室政治等,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。團隊成員很難信任有這種行為的人,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,自己也會成為被隨意「分享」的題材。
第二種是不懂得說「不」。誤以為凡事遷就別人是好事,就能得到別人的接納和讚賞。其實這樣的做法對團隊合作沒有好處。首先,對同事工作上的想法和做法只會說好,從不指出任何不妥之處,未來可能會造成整體損失。其次,不能正確衡量自己的時間、能力,寧可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,對領導安排的任務不加評估,事無大小照單全收,其實有時不但吃力不討好,更可能被人認為不懂分辨事情的緩急輕重。負荷過重的結果,不是工作質量出問題,就是自己淪為項目進度的瓶頸,甚至障礙。
第三種與第二種正好相反,凡事先拒絕。缺乏靈活性和想像力,只懂按本子辦事,對新想法和做法不加考慮,讓自己留在舒適區。另一方面,也會使人感到只顧掃自家的門前雪,缺乏考慮同事立場的同理心,不能與其他成員互相配合,多些付出。
第四種是受害者心態。當有困難出現、未能如期完成任務等情況,習慣性地認為是別人的錯,自己已盡心盡職,卻被拖累。這些人通常很快就認定和開始批評別人的錯處,卻無視自己該負的責任。結果,失去團隊同事的信任和合作。
第五種是自以為是。認為自己即使不是團隊中最有經驗的,也一定是最聰明的,任何人都不及自己。如果發生問題,一定是團隊其他成員不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,或者忽略了自己早已作出的警告,因此造成惡果。但如果成功,那全都是自己聰明才智的功勞,別人是沾了自己的光。
第六種是過度情緒化。遇上不合意的事或出問題,下意識地放大自己的困難,覺得無法有效應付,因而亂發脾氣。誤把對脾氣的不加控制當做真性情,事實上在不經意間,已與團隊的其他同事劃下了不可逾越的界限,很難發展出真正和諧合作的關係。
最後是刻意玩弄政治權謀。盼望在事業上更上一層樓是人之常情,但如果野心勃勃,為求目的不擇手段,把別人都視為自己高升的墊腳石,那就未免太過分。事實上,極度自私的心態和行為,團隊的其他成員都看在眼裡,留下負面印象。人們對這樣的人唯恐避之不及,沒有人會心甘情願與其忠誠合作。
專家之言有一定道理。如果身邊有上述類似的同事,一方面要小心保護自己,免受池魚之殃;另一方面也要提醒自己,待人處事不受他們的影響。不過,要成為更好的自己,不是把上面所列舉的情況當作規條來檢視和遵守,而是需要有生命的突破和改變。耶穌基督曾經應許說:「我來了,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如果我們能夠完全地信靠祂,願意細心研讀和遵行祂在《聖經》的教導,就一定能活出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温柔、節制的人生。@