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角聲佈道圑

虛造履歷

作者:吳泳恆

偶然看到一檔電視真人秀節目:一群學習法律的年輕人,在節目組的安排下,到上海一家頗具規模的律師行實習;通過完成指導律師分配的項目,爭取三個正式入職的名額。這群年輕人大多畢業於中國知名院校,部分更有留美背景,包括斯坦福大學和喬治城大學。

節目在尾聲時出現一個小插曲,其中一位年輕人的履歷被發現有虛假成分。在後期補錄的視頻中,他承認並公開向律師事務所道歉。節目中,他沒有說明虛造部分,然而從節目公開他的履歷來看,學歷部分應該是真實的,虛造或誇張的是實習經歷,包括他曾在國際知名會計行實習時所完成的工作。

由於只是短期實習,加上他並沒有造成實質性損失,律師事務所沒有進一步追究他的責任,只是取消了他的實習資格和記錄。然而,專業圈子內大家都會互通消息及查證。他的行為涉及誠信問題,恐怕其他律師行給他工作的機會也不高。這位年輕人的學經和經歷,在同齡人中算是比較優秀的,就此幾乎斷送了他在中國當律師的前途,殊為可惜。

在美國的情況更是這樣。履歷是現代社會尋找工作的敲門磚,講究的是在真實的基礎上,清楚表達自己的背景和長處。從招聘的角度來看,現代企業大都希望新入職員工,縮短學習和適應周期,能盡快投入工作,為公司作出貢獻。因此,除了考慮學歷資格外,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優先。因此,大部分學生即使沒有經濟壓力,也儘量申請寒暑假期間的實習工作,盼望自己的履歷表更為亮麗,能在競爭激烈的就業市場分一杯羹。同時,較大的機構也樂於為年輕人提供機會,吸納出色的人才加盟,作為公司人力投資的一部分。

由於經歷實在不多,有些年輕人在撰寫自己的履歷時,在曾經參與的實習項目上加油添醋,過分強調或誇大自己所起的作用。其實,有經驗的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人員,一看便知哪些是實習生獨立完成,哪些是必須在指導下完成,而又有哪些僅僅是體驗而已。

《聖經》說:「無論你們作什麼,都要從心裡去作,像是為主作的,不是為人作的。」(《歌羅西書》三章23節)換句話說,無論做什麼事情,我們都應該誠實勤懇、全力以赴。既然是為上帝做事,祂就必定帶領,自己要行當走的路,不必謀求捷徑。

大多數情況下,實習生所做的事情,對公司和機構來說都不會特別重要。提供實習機會的企業,主要考驗新人對該行業的基礎認識、如何發現和面對問題,以及與人相處、團隊合作和溝通能力。剛畢業的學生,即使實習經驗再多,也不能與職場老手相比。因此,經歷造假是極不明智的行為,因為招聘的公司一定會進行核查,就算僥倖過關,以後在工作上也會顯露出來,到時後果恐怕會更嚴重呢!@